政策声明
a) 学校管理团队应确保为任何付款制定公平合理的退款政策。
b) 处理所有退款请求所需的时间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c) 学校根据CPE规定的标准学生合同采用退款政策。本政策将作为指导以下领域详细退款流程和程序实施的框架:
*因未交付课程而退课的退款
*因其他原因提款的退款
*冷却期
d) 根据标准学生合同条款的学校退款政策:
因未交付课程而退课的退款:
爱德华王子岛教育部将在获悉以下任何情况后三(3)个工作日内通知学生:
(i) 未在课程开始日期开始课程;
(ii)在课程开始日期之前终止课程;
(iii)未在课程完成日期前完成课程;
(iv)在课程完成日期之前终止课程;
(v) 它没有确保学生在CPE规定的任何时间内符合标准学生合同附表A中规定的组织规定的课程入学或预科要求;或
(vi)学生准证申请被移民和检查站管理局(ICA)拒绝。
应书面通知学生其他学习安排(如有),如果学生决定在上述通知后七(7)个工作日内退出,则有权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课程费和杂费。
因其他原因提款的退款:
如果学生因标准学生合同第2.1条规定以外的任何原因退出课程,PEI将在收到学生的书面退出通知后七(7)个工作日内,根据标准学生合同附表D中的表格向学生退还金额。
冷静期退款:
PEI将在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七(7)个工作日内为学生提供冷静期。
如果学生在冷静期内向PEI提交书面退学通知,无论学生是否已开始课程,都将退还已支付费用的最高百分比(见标准学生合同附表D)。
退款表:
| %[根据附表B和C支付的费用金额] | 如果收到学生的书面退学通知: |
|---|---|
| [75%] | 课程开始日期前[30]天以上 |
| [60%] | 在课程开始日期之前,但不超过[30]天 |
| [40%] | 课程开始日期后但不超过7个工作日 |
| [0%] | 课程开始日期后7个工作日以上 |
第三方费用(如ICA学生通行证申请费、NYAC申请费、银行手续费等)
e) 不可退还的费用:
储物柜费
商户费(NETS/中国联通)
医疗检查费
多次入境签证申请费
ICA手续费、学生证签发费和多次入境签证费